显示标签为“審判”的博文。显示所有博文
显示标签为“審判”的博文。显示所有博文

2018年7月1日星期日

找回初心,誠實做人



  我出生在一個普通的工人家庭,從小媽媽就跟我說做人要厚道,不能撒謊欺騙人,誰的東西再好也不能貪佔,人窮志不能短。媽媽的教導一直是我做人的嚮導。

  工作後,我一直慬慎自己的行為,很少撒謊欺騙人。通過幾年的努力,領導知道我為人實在,就讓我管理單位的招待所和食堂。我的好朋友說:「這回你可有實權了,原來xx幹這工作時,咱們多羨慕人家呀!自己家想吃什麼到飯店就要什麼,家裡來客人也往飯店裡領,很多的東西都不用自己花錢,多好的工作,既有實權還有油水!」我對朋友說:「我可不能像他那樣,為啥把他換了,不就因為他太貪了才把他換的。」

  我接管食堂後,缺啥少啥我就告訴服務員去購買,有幾次被局長看見了,他找我談:「你就辛苦點吧,食堂和招待所需要的東西沒有了,你就拿錢去買吧,這是領導對你的信任。」我一聽,可高興了,難得領導對我這麼信任,這些年我的工作真沒白幹,這做人哪還得做一個讓人信得過的人,這樣的人才有人格、有尊嚴,以後我可得好好地工作。之後,我去買東西為了能讓單位少花點錢,儘量把價格講到最低,買完東西後就自我欣賞,覺得我買的東西既經濟又實惠,領導可真沒選錯人。

  在工作中,我沒有利用手中的權力來為自己謀取錢財,丈夫就常常貶低我說:「這些年你不是沒有權力,為啥不弄點錢?這要是換了別人幹你這工作,人家早都發了,你以為你不貪,人家就認為你是好人?就連局長都不相信你沒貪,看你也太傻了!」他越說越氣憤。我就反駁他說:「佔便宜誰不會呀!可這麼做人,多丟人啊!還哪有人格呀!」我倆常常因這事爭吵,但時間長了我的思想也開始動搖了,心想:丈夫說得也有理啊!身邊的人都是利用工作之便,為自己謀取錢財,就拿我們單位主管會計說吧!她常利用手中的職權給別人報銷錢。大家都羨慕她手中的權力,就連我丈夫都佩服地說:「同樣幹工作,你看看人家再瞅瞅你,誰能說你好啊!『有權不用過期作廢』這點道理你都不懂……」是啊!我就是一點便宜不佔,誰能相信呢?就連局長都不會信的,這手中的權力可不能放過了,得抓住機會撈點錢,想到同事常說「人不為己天誅地滅」「有權不用過期作廢」,我若是一點不貪,不就吃虧了嗎?我可不能再那麼傻了,也得為自己謀福利。


  一次上面又來檢查,我出去買東西,就在買東西上多報銷了一點。一開始我也有點緊張害怕,心想:萬一被人發現了,不但工作沒了,還會成為被人唾罵的對象,名聲掃地,但看到唾手可得的錢財,我就抵不住誘惑,還是忍不住貪了一些。拿到局長那裡簽名報銷的時候,他也沒看出來,這事有驚無險就過去了。雖然過後我覺得這樣做是喪失人格,良心受譴責,也害怕會被領導發現我貪污,把我革職,但在錢財利益的誘惑下,我還是忍不住,一次次地衝破良心道德的底線。漸漸地,我不再覺得這樣做有什麼不妥了,就認為「人不為己天誅地滅」「有權不用過期作廢」是對的,別人都是這麼做的,我這樣做也沒錯,就這樣我放棄了做人的原則,失去了良心、理智。從那以後,每次買東西只要有機會我就不放過,自己家來客人也領到飯店,吃完把錢往單位賬上一算,自己就給報銷了,領導知道了就說一聲,不知道就那麼過去了,我的思想已經麻木了。

2018年6月22日星期五

每日靈修-彼得的「好心」為何遭到主的定罪?



   聖經記載:「從此,耶穌才指示門徒,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,受長老、祭司長、文士許多的苦,並且被殺,第三日復活。彼得就拉著他,勸他說:『主啊,萬不可如此!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。』耶穌轉過來,對彼得說:『撒但,退我後邊去吧!你是絆我腳的;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,只體貼人的意思。』」(太16:21-23)以往看到這處章節時,我心裡總有困惑:彼得聽到主耶穌去耶路撒冷會被人處死,彼得因著愛主耶穌才攔阻不讓主耶穌去的!為什麼彼得的好心,卻被主耶穌定罪為是撒但呢?難道彼得說的話不是善意的嗎?帶著這個困惑我曾多次向主禱告尋求……


  感謝主!後來我在一本書籍中找到了答案,書中說:「主耶穌要釘十字架的時候,彼得說什麼?(『主啊,萬不可如此!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。』(太16:22))『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』這是什麼?這是真實的信嗎?(不是。)這叫什麼?(好心。)人的好心。……神把人的好心,神把人的信念,神把人認為好的、不合神心意的東西看成什麼?神說:『撒但,退我後邊去吧!』(看成撒但。)哎,是撒但!……神的這句話是一句什麼性質的話?一方面是揭露,一方面是定罪,還有一方面呢?審判!對不對?是不是審判?(是。)那彼得聽完這話什麼滋味?(受刑罰。)受刑罰了,心如刀絞似的。就像人常說的,心如刀絞似的,那心跟刀剜似的,難受啊,不理解啊,『哎呀,神哪,我對你都這麼大的愛了,我這麼相信你,我又想這麼保護你,我這麼心疼你,我這麼愛你,你怎麼能這麼對待我呢?對我說「撒但,退我後邊去吧」,我是撒但嗎?我是人哪!我是跟隨你的人哪!我是跟隨你的跟隨者啊!你怎麼能把我看成撒但呢?而且這麼不近人意,讓我退後邊去吧,太難受了,太痛苦了!』神這麼處理,這麼對待這樣的事。通過這個事,你們看沒看見神對人類的信念,神是什麼態度?(定罪,審判,揭露。)明白了,是吧!神不喜歡,厭憎。不但是不喜歡、厭憎,還有一個最嚴重的,就是對這個事定罪呀!從神的這些表現當中,看沒看見神的性情?(看見了。)什麼性情?(公義聖潔的性情。)這個肯定是。還有呢?你說在神那兒作事,雖然說寬容、憐憫、忍耐、慈愛這些比較正面,或者對人來說比較受益、讓人覺得容易接受的神的所有所是,神時時流露,時時賜給人;但是人一旦觸犯了他的性情,觸犯了原則,出了原則,神怎麼對待?神定罪啊!神不給你模稜兩可的說法,說人這麼做是人的好心,沒有別的意思,就饒了他吧,這次就過去吧,在神那兒沒有這個。他沒有人那個中庸之道,沒有人意,沒有人意摻雜。一就是一,二就是二,對就是對的,錯就是錯的,沒有模稜兩可的東西……所以說,彼得說那一句話是什麼話啊?是蠢話,是無知的話,是代表撒但說的話。你看看,麻煩了吧!這就叫信念給人帶來的災禍,帶來的後果。問題嚴重不嚴重?(嚴重。)嚴重到什麼程度了?(抵擋神,做了撒但的出口。)做撒但的出口了。代表撒但,代替撒但抵擋神了,想拆毀神的工作。那你說,這一切主耶穌所作的如果正如彼得所說的,那這救贖人類的工作不就毀了嗎?彼得說這句話什麼性質啊?(打岔神的工作。)所以說,神毫不留情地,帶著怒氣說了一句話,這句話是定罪,也是審判,這裡有神的性情啊!那人有這樣的信念,信念裡帶著好心,帶著人的願望,帶著人美好的盼望,帶著很多人所認為的積極的、正面的這些好心、好的東西,都在裡面摻雜著,神稱不稱許?(不稱許。)這些東西都不錯呀,那為什麼神不稱許呀?這裡一方面人對神沒有真實的認識,這是大方向,因著人對神沒有真實的認識。另外一方面,從實際一方面來看呢,人對神所說的話、所作的事沒有真實的順服,也沒有真實的領會,就總想憑人意,『哎呀,神你別這樣作』,『哎呀,神你別那樣作』,『哎呀,神這樣作不太好吧,別傷著他』,『哎呀,這樣作不太如人意吧,這樣不太體諒人吧』,盡是人為的作法。這裡沒有順服,沒有真實的認識,沒有真實的敬畏,只有打岔,只有拆毀,沒有任何真實的信的成分。所以說,彼得說了這一句話,然後受了審判,」(摘自《具備真實的順服才是真正的信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