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創世記》13章2至15節記載:「亞伯蘭的金、銀、牲畜極多。……與亞伯蘭同行的羅得也有牛群、羊群、帳棚。……亞伯蘭的牧人和羅得的牧人相爭。亞伯蘭就對羅得說:『你我不可相爭,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爭,因為我們是骨肉(原文作弟兄)。遍地不都在你眼前嗎?請你離開我:你向左,我就向右;你向右,我就向左。』羅得舉目看見約但河的全平原,直到瑣珥,都是滋潤的,那地在耶和華未滅所多瑪、蛾摩拉以先如同耶和華的園子,也像埃及地。於是羅得選擇約但河的全平原,往東遷移;他們就彼此分離了。亞伯蘭住在迦南地,羅得住在平原的城邑,漸漸挪移帳棚,直到所多瑪。所多瑪人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。羅得離別亞伯蘭以後,耶和華對亞伯蘭說:『從你所在的地方,你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;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,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,直到永遠。』」
每當看到這幾節經文時,我都會被亞伯拉罕寬大的胸襟、謙和的人性和對神極大的信心所折服。當亞伯拉罕回到迦南地時,他面臨了一個新的問題,隨著他和羅得各自牲口的增多,草原、土地變得短缺,使得亞伯拉罕和羅得放養牲畜的僕人經常為了牧場利益起紛爭。亞伯拉罕見他和羅得的牲畜放在一起已不好管理,就決定和羅得分開,讓羅得優先選擇去哪片土地。亞伯拉罕身為長輩和當時的領頭人物,有權自己先選擇肥沃的土地,可他卻沒有行使他的權力,反而慷慨禮讓,將選擇權給了侄子羅得,他不把自己的利益放在首位,而是叫別人得福,從中體現了亞伯拉罕捨己為人的態度。因而得以承受神的應許——他和他的後裔都享有迦南地之豐富,直到永遠!
在這個故事中,我一直認為:亞伯拉罕能獲得神的祝福,是因為他的愛心禮讓、有情有義的人性,以至於在觸及到自己個人的利益時他能放棄上佳的平原草場。直到後來我在一個福音網站上看到兩段話後,使我對神祝福亞伯拉罕的原因有了別樣的解讀,不禁對亞伯拉罕嚮往光明、喜愛正義的人性感到欽佩,更知道了為何耶和華神常常向他顯現的緣由。
這兩段話說:「你們知不知道羅得跟亞伯拉罕有什麼區別?羅得和亞伯拉罕同時都跟隨耶和華神,但是羅得追求肉體安逸,總往城裡跑,不遵行神的道,處處為自己的利益著想,肉體怎麼安逸、怎麼過日子舒坦就怎麼活。他選擇居住的地方,選擇生活方式,選擇吃什麼喝什麼,全部都是圍繞肉體的利益,他不考慮什麼遵行神的道、榮耀神、讓神看著滿意,就考慮肉體利益、個人的日子,個人肉體安不安逸、舒不舒坦,個人的喜好,他追求的是這些,所以他選擇住哪兒?(所多瑪。)」
「亞伯拉罕信神是什麼觀點?他與羅得對信神的事的觀點有什麼不同?就是信神這事對他來說在心裡佔多重要的位置?他在自己的生活、居住環境還有衣食住行各方面是怎麼要求自己的?……他想的實在,『我信神,我要是住城裡,日子是好,交通方便,吃什麼喝什麼玩什麼方便,熱鬧,不寂寞,但是那樣我的心是不是花了?信神還能安靜下來嗎?人勝不過世界,勝不過潮流啊!』這個社會、這個世界這麼敗壞,生活在那樣一個環境裡,你就算是能蒙保守不跟他們來往,但是那樣一個環境對你的影響是什麼?(總是攪擾人的心,不能真實安靜在神面前。)……亞伯拉罕就沒選擇羅得那樣的生活環境,他選擇留在鄉下,他不去所多瑪城,他有沒有考量?他傻嗎?還是他歲數大不適應城市的生活,他思想保守,跟不上城市的節奏?是不是這個客觀原因?不是這個客觀原因,就是對信神的事他心裡的追求不一樣,神在他的心裡分量不一樣,他對生命進入、對環境各方面的選擇或者要求就不一樣。亞伯拉罕選擇在鄉下養羊,過普通人的日子,在這個過程當中神常常向他顯現,神常常向他顯現是什麼意思啊?神的使者臨到他,跟他說話,就是神要讓他辦什麼事,或者神要作什麼事,神就藉著使者告知他。亞伯拉罕有這樣的生活環境,他就能一心一意地聽神所說,然後按神所說的去做事,沒有外界的攪擾。首先,環境對他來說特別合適,適合他信神,適合他聽神的話,按神的話去做,跟隨神走,這樣他的生命進入是不是就快一些?認識神,經歷神的主宰,看見神的作為……」(摘自《信神最重要的是實行真理》)
從這些話語中,讓我看見了亞伯拉罕人性的另一個方面,首先從他對待生活環境的態度及選擇上看到他有思想,有原則,更有敬畏神之心,他不根據肉體喜好來選擇居住地,而是以「滿足神、忠於神」為目標,只要這個環境適合他信神,哪怕條件艱苦一些,肉體享受差一些都無所謂,他把自己的肉體利益、個人喜好放在其次,不去注重、貪戀肉體享受。他知道繁華的都市生活會攪擾人的心,使人的心遠離神,為了避免陷入試探中,也為了更好地信神,實行神的話,亞伯拉罕選擇了在鄉下過普通人的生活。雖然生活條件沒有羅得的好,交通也沒有在城裡便利,但是這樣的環境能有利於他的心安靜在神面前,實行神的話,得著神更多的引導、開啟,神的使者常常向他顯現,他對神的信心也不斷地加增,每天都活得喜樂、平安、踏實。有神與他同在,他靈裡是滋潤的,因著他的選擇和追求,他對神的認識加增,因而在神給他擺設的試煉中願意將獨生的兒子獻給神,經受住神的檢驗,最後達到順服神、滿足神,為神站住了見證,最終神賜福他成為大國,後裔繁多。這使我不由得想到經上說:「常存敬畏的,便為有福……」(箴28:14)而羅得雖然也跟隨神,但他因著追求高品質的物質生活,不考慮如何滿足神、遵行神的道,最後收穫的對神作為的認識就比亞伯拉罕少多了。
其實,我們每個人都期望自己能得到神的祝福,但是我們的選擇又是如何呢?想想在現實的生活中,我們常常面臨著學習、工作、擇偶等等方面的選擇,這些選擇都涉及到我們的前途命運,決定著我們的生活質量是優越還是貧窮,也關乎到我們是否出名露臉,是否能在世界上幹出自己的一番事業、功成名就。當我們選擇滿足肉體利益的時候,我們去幹一份薪水很高的工作,但很忙碌,把我們聚會、盡本分的時間都佔有了,那這個環境就不適合我們敬拜神,為神花費;然而當我們選擇一份不太忙碌的工作,讓我們有足夠的時間敬拜神、盡本分,那可能薪酬就不一定讓我們滿意了。再三思慮,最後我們也沒有尋求原則,只是靠靈裡的感覺衡量,或者分析出一個合自己意的原由,就抱矇地做出選擇,過後心裡還納悶:我選擇的究竟是出於神的引導,還是受喜好利益的驅使呢?在這樣的事情上,亞伯拉罕所選的路是神稱許祝福的,那我們該怎麼效法亞伯拉罕選擇最適合信神的環境呢?
思想中,我又看到這樣兩段話:「如果你追求真理,喜愛真理,要達到自己認為的好的那個目標,你喜愛正面事物、追求真理的勁兒得大,另外,你自己得能撇能捨,臨到涉及自己利益的事得能放下。你要是不放下,你追求真理的勁兒有多大啊?你臨到事的時候要是放不下自己的利益,總有私心,就一念之差,琢磨琢磨,『這個事對自己沒什麼利,吃力不討好,就這麼做吧』,這肯定就出偏差了,即使沒作惡,也不是實行真理。你不追求真理,不實行真理,也不喜愛正面事物,所以臨到事涉及到自己利益的時候,你信神追求真理的勁兒就沒那麼大了,就偏到自己的利益那邊了。」(摘自《信神最重要的是實行真理》)「你應當追求一切美的、善的事物,追求更有意義的人生的道路。這樣庸俗地活著而且一點追求目標都沒有,這樣還不是虛度嗎?你能得著什麼呢?你應當為一個真理而捨棄一切的肉體享受,你不應該為一點點享受而丟掉所有的真理,這樣的人沒有人格,沒有尊嚴,沒有存活的意義!」(摘自《彼得的經歷——對刑罰、審判的認識》)
結合亞伯拉罕的經歷,我終於明白了基督徒當選擇對信神最有利的道路,不管是生活環境,還是學習、工作、婚姻、個人的追求,都要考慮怎麼做才是活在神的面前,怎麼能讓自己每一天都不虛度,一輩子不白活,追求真理滿足神,這些應是我們衡量一切事物的準則,就如亞伯拉罕選擇居住地所流露的觀點,只為更好地敬拜神、滿足神,放棄自己的利益。當然,這樣的選擇不是外表的模仿,而是從心裡發出的最真實的意願。感謝神的帶領,讓我從「亞伯拉罕選擇居住地」一事中得到啟發——走追求真理、敬拜神忠於神的道路,這是我們每個基督徒應有的追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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